招生问答

什么是河北省“3+3”贯通培养项目?

时间:2026-02-09 11:34:14   作者:王茜茜   来源:河北3+2大专   评论:0
内容摘要:什么是河北省“3+3”贯通培养项目?

    “3+3”贯通培养项目。中职学校申报“3+3”招生专业数量原则上为1-3个,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由中职学校与联办 高职学校协商确定。每个中职专业最多可与3所高职学校的相关 专业对接。中职、高职学校申报专业应为与产业对接紧密、适宜 长学制培养的优质骨干专业。同一学校开展“3+3”的专业应与 “3+2”专业错位设置。鼓励高职学校将“3+3”与订单班、现代 学徒制等校企协同育人模式相结合,优化校企联合人才培养路 径。中职学校与高职学校应在招生专业备案和学籍注册时注明 “3+3”贯通培养。


  省教育厅会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全省“3+3”贯通培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贯通培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当年录取新生名册作为学籍注册的依据。


  中职学校和联办高校应严格履行贯通培养协议,加强沟通协作,严把教育教学质量关,共同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教学组织与实施应以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岗位要求为依据,由高校牵头会同中职学校制定一体化设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配套教学管理制度,积极开发适合贯通培养衔接的教材和教学资源。加强中职学校与联办高校在贯通培养专业上的教师交流,探索实行互派教师跟岗、联合组建师资团队等方式。贯通培养期间,高校须牵头组织中职学校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联合教研活动,实施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高校应提前介入、指导中职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可统筹设计中高职岗位实习,保证贯通培养质量。开展“3+3”等贯通培养项目学生进入高校后的跟踪调查,全面分析诊断问题,及时反馈优化中职阶段教育教学。


  贯通培养实行一体化设计下的分段式管理模式。“3+3”贯通培养模式,中职学校培养期间执行中职教育阶段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管理规范及学生待遇标准;高校培养期间执行相应的高等教育阶段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管理规范及学生待遇标准。


  自2026级学生起,建立以转段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以过程性综合评价为重要参考的转段淘汰机制,具体办法由中职与联办高校协商确定。


  1.转段考试。包括文化基础知识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750分。其中,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以衔接的高校为主组织实施。高校一般应在测试前2个月内,在纪检部门监督下,从双方共同制定的本届学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所有专业必修课中,随机抽取3门测试课程(其中至少1门为专业技能课程或以专业技能为主的课程),并向学生公布,每科满分150分。鼓励中职学校与联办高校联合制定专业课转段考试大纲,列出专业理论考试模块和专业技能考试模块,分别抽取测试内容。体育类等特殊类专业测试按相关规定执行。


  2.过程性综合评价。中职学校要会同联办高校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过程性综合评价办法,将德智体美劳五育要求全面纳入综合评价体系,突出德技并重,重点考察学生在贯通培养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日常学习情况、技能成长水平等。


  “3+3”“3+4”及省属中职学校“3+2”贯通培养项目淘汰具体办法(含过程性综合评价办法)须报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技工学校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淘汰具体办法(含过程性综合评价办法)须在招生入学前告知学生及家长。


  转段考评合格者,由联办高校办理录取手续,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学习。“3+3”贯通培养学生转段考评合格后,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高考、高职单招、对口升学等招生录取。对于因故未升入高等教育阶段学习但符合中职毕业要求的学生,可按规定颁发中职毕业证书。


来源:节选自《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学校贯通培养模式改革的通知》,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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